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7-08-28 16:57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单位构成情况(内设处室)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十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事业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重点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组织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三)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产品生产。

(四)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艺术教育和研究,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五)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指导、协调和管理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宣传和发展工作。负责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监管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节目内容与质量。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七)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对新闻出版机构和新闻出版活动实施行业监管,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八)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九)负责全市文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和研究、发掘等工作。承担相关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建设和考古工作。

(十)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对文化经营活动实施行业监管,指导、协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十一)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领域的科技信息开发、利用和推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对外和对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指导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内设处室)情况

根据主要职责,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对外文化交流处)、组织人事处、行政服务处(政策法规处)、文化产业处(计划财务处)、艺术处、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化市场管理处、宣传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科技处、新闻出版处、版权管理处、文物处。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组织。

局下属8个市级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南通博物苑、南通市图书馆、南通市文化馆、南通书法国画研究院、南通市个簃艺术馆、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南通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南通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启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南通市“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编制。全市建成20个镇(街道)、100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成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各20个。如东县文体中心主体封顶,海门市江海博物馆内部装潢,港闸区文体中心、启东市文体中心等县级文化设施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全市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260平方米。完成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和广播电视进渔船“船船通”试点工作。全市有线电视用户数达266.6万户,平均入户率95.22%。全市送戏2564场、送书37.9万册、送展览1417场、送培训14.4万人次、送电影17867场。举办第十三届南通韬奋读书节,建成22个“韬奋书吧”。成立市全民阅读促进会。开展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如皋市建成南通首个服务船民的“水上流动书屋”。市局荣获“省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精品创作生产成效显著。创排《仁医寸心》并首演。话剧《张謇》、越剧《仁医寸心》入选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舞剧《沈寿》等17个项目获省艺术基金扶持。多媒体歌舞秀《梦·江海》成功赴日本商业巡演。大型室内水乡情景剧《水墨同里》累计演出超800场,观看人数超13万。举办南通市第二届青年演员技能大赛。举办“金猴迎春——南通市书画名家作品邀请展”、“2016南通市青年美术邀请展”。举办中国美术南通现象子课题大纲研讨会,《中国美术南通现象研究文集》《时贤尺牍》出版。《霜荼阁诗——王个簃诗稿全集》出版发行。组织优秀广播电视节(栏)目评选,《“红顶中介”该收手了》《纪录如皋》等64件作品获省级以上奖项。

三是文化产业发展持续提速。筛选编排年度全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责任分解表并下发。跟踪服务66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定期更新项目动态信息库,通过召开全市文化产业项目推进会进行点评和现场督查的方式协调推动各地项目进展。2016年全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328.89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91%。编制完成《南通市“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修订《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中央、省、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南通1895文化创意产业园、亚萍艺术馆、融媒体新闻传播技术平台、南通赛格动漫基地等获得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共计2000余万元。先后组织40多家文化企业参加创博会、文博会等文化专业会展。成功举办“台湾-南通文创恳谈会”、南通(深圳)文化产业招商推介会和南通(厦门)海峡两岸文创产业合作恳谈会。

四是文化遗产保护不断深入。继续推进唐闸申遗,开展历史街区及历史建筑的修缮、改造和更新。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采集、登录、上传文物资料63172件(套),参与文物认定单位近40家,文物认定2000余件。完善环濠河博物馆群考核和绩效评估制度。中华慈善博物馆、南通中医药文化博物馆正式开馆。组织策划“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系列活动,举办“永恒的经典——毕加索&达利艺术精品展”。1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扩展项目名录。再版发行《梅庵琴谱》。举办长三角城市非遗传统技艺展。连续4年开展“我体验我传承——江海小记者非遗体验天天乐”活动。实施“非遗进校园”工程,在省“童心·冬之旅”实践营活动中,南通非遗项目体验成为亮点。

五是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有序。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执法、“五老”暗访、影院票务系统巡检、文化市场安全大检查等行动,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全年出动检查人员58717人次,抽查文化场所15110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单位245家。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网络共享设备集中整治、境外卫星电视接收单位核查、市场非法销售专项整治等行动。制定我市广播电视广告监听监看办法,建成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系统。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专项行动,发现和取缔“黑广播”8个。开展信号发射塔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报刊和新闻记者证、印刷企业核验。开展一般作品免费登记,全市完成作品登记42627件,名列全省前茅。重视版权成果产业化转化,与浙江瓦栏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打造中国(南通)家纺版权互联网交易中心。海门市被授予江苏省版权示范市。开展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不良信息等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9067人次。南通1225QQ群传播淫秽信息案列入全国、省“扫黄打非”督办案件。我市“扫黄打非”连续五年获省考核优秀。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局连续多年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第二部分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850.3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8.94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以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经费。其中:

(一)收入总计2850.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50.32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428.94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以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850.32万元。包括: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50.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正常运行发生的基本支出、完成单位各项活动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28.94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追加基本支出经费,以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经费。

2.结余分配0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年收入合计285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0.3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年支出合计285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93万元,占62.34%;项目支出1073.39万元,占37.66%;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850.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8.94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追加基本支出经费,以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85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8.94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追加基本支出经费,以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经费。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38.9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追加基本支出经费,以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经费。其中: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1.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29.68万元,支出决算为182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支出经费。

2.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81万元,支出决算为27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

3.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5.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为年中省下拨5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省级非遗传承人及项目补助经费。

7.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招标未完成,故未付经费。

8.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文物购置经费未使用。

9.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全民阅读工程经费。

11.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省下拨2016年电影专项资金工作经费。

1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22万元,支出决算为55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后财政下拨部分市立项目经费,以及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参加深圳文博会等展会经费,艺术剧院3号楼维修经费,越剧舞剧创排深化打造等费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6.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8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21万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追加基本支出经费,以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经费。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38.9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追加基本支出经费,以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6.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8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5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3.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9.57万元,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决算增加19.57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发生公务出国相关项目。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1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赴日本、台湾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比上年决算减少48.6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务用车保留。

3.公务接待费7.0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06万元,完成预算的0.23%,比上年决算减少7.23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接待批次、人次减少以及接待标准降低。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文化部、省厅领导专家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388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文物局、文化部、省文化厅来通调研指导工作;博览会招商会接待经费等。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29.21万元,完成预算的232.52%,比上年决算增加99.30万元,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参加博览会,开展大型招商会经费;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52个,参加会议3040人次。主要为召开深圳文博会、厦门文博会招商会议;台湾“2016南通文化周活动经费。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5.99万元,完成预算的47.19%,比上年决算增加11.2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培训。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92个,组织培训1086人次。主要为文广新系统文化建设培训、全市文博干部培训、全市文广新系统办公室主任及信息员能力建设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0.72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0.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支出决算10.72万元,主要是用于2016年电影管理培训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85万元,比2015年增加47.67万元,增长32.61 %。主要原因是2016年因公车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指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指用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