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7-10-25 10:48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第一部分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结合本系统预决算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局负责本系统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局所属部门预算单位按要求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 市局负责制定本系统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按规定公开本系统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除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在首次制定或修订当年公开外,本系统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至少公开三张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至少公开六张表,包括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按市财政统一部署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按市财政统一部署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制度。

(七)涉及本部门牵头的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结果等。

(八)名词解释。对部门预决算表中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按规定在中国南通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汇总信息。在市局门户网站(http://wgxj.nantong.gov.cn)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分单位公开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八条  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其他信息依进程及时公开。

第九条  落实以下保障措施,确保本系统预决算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要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稳妥应对社会舆论。要密切跟踪预算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注重收集社会各界需求,围绕预算信息公开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释疑解惑,主动引导舆论,为预算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依申请公开事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受理,对申请内容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按照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严密工作流程,以规范的格式进行答复。

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事业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重点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组织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三)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产品生产。

(四)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艺术教育和研究,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五)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指导、协调和管理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宣传和发展工作。负责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监管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节目内容与质量。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七)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对新闻出版机构和新闻出版活动实施行业监管,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八)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九)负责全市文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和研究、发掘等工作。承担相关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建设和考古工作。

(十)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对文化经营活动实施行业监管,指导、协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十一)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领域的科技信息开发、利用和推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对外和对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指导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确保年内全面达到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保50个镇(街道)和1000个村(社区)达到市级标准;继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展示月”“文化江海行”等品牌活动;推动出台《南通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办法》。

(二)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工作。开展优秀阅读组织评选活动,指导县(市)建立全民阅读促进会;加强云屏数字借阅机、24小时图书借阅系统等便民阅读设施建设;持续办好南通韬奋读书节;努力实现农家书屋与总分馆通借通还、图书流转、数字阅读和指导阅读服务一体化;新建“四星级”示范农家书屋30家、“五星级”示范农家书屋5家;新增100个通借通还书屋,全市农家书屋通借通还“一卡通”突破1100家,通借通还总覆盖率达到65%

(三)繁荣艺术精品创作,打造江海文化品牌。重点打造话剧《张謇》、舞剧《沈寿》、通剧《瓦匠女人》、杂技剧《海星花》、山歌剧《临海风云》、木偶剧《穿越无礼国》等大型优秀剧(节)目的创作生产演出;继续抓好《水墨同里》等商业演出,组织越剧《仁医寸心》、《董小宛与冒辟疆》全国巡演,大型多媒体歌舞秀《梦?江海》赴境外商演;组织举办南通书画名家邀请展等系列活动;推进中国美术南通现象课题个案研究,编辑出版系列研究文集;开展纪念王个簃诞辰120周年系列活动,出版《中国历代画家佳作品鉴——王个簃》,编印《王个簃篆刻集》。

(四)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力争全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进一步补充完善市级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继续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建立全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核制度;启动南通大剧院、美术馆项目建设;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化文物创意产品;推进提升一批重点园区;组织申报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组织编制招商手册,策划系列招商活动,组织参加深圳文博会等会展活动。

(五)加强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力推进唐闸申遗工作;形成“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初步成果;推进南通博物苑拓展提升工程,分期组织名人故居实施抢救保护修缮工作;开展以张謇研究为主题的文物史料征集和研究工作;推进非遗馆提档升级;组织好第12个“文化遗产日”活动,举办“江海流韵--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系列展。

(六)提升服务监管效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强化依法行政,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清理、调整工作;突出审批创新、服务创优、审批效能和标准化管理;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办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深化文化市场管理,充实完善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以各类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为支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建设和谐的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广播电视管理,加强广播电视栏目备案、节目抽查和监听监看与集中评议;加强巡查督办、明查暗访和网络视听节目监测,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传送、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打击治理“黑广播”。

(七)优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制定出台《南通市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第十四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深化与江苏瓦栏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合作,打造版权贸易品牌;继续做好一般作品免费版权登记工作;积极开展“扫黄打非”集中整治、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专项行动;强化网上“扫黄打非”,净化网络环境。

(八)切实做好综治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开展综合演练、专项演练或现场处置演练。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九)坚持从严治党,建立务实高效廉洁队伍。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治环境。研究制定局机关能绩考核办法,完善系统综合绩效考评办法,落实整改万人评议等反馈意见,加强作风建设。三是开展“走帮服”活动。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转变作风,切实做好走访农户,帮助增收致富,服务民生改善;做好走访企业,帮助做大做强,服务转型升级;走访村居,帮助排忧解难,服务强基固本。

(十)坚持创新驱动,增强文化建设内生动力。一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现同城一支队伍。推进南通艺术剧院改革,厘清院团公益职责和市场功能。二是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以文化接轨上海为重点,贯彻市委市政府“接轨大上海、建设北大门”战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南通文化接轨上海的目标、方向、举措,开展全面对接。三是深入实施智慧文化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方案,与市智慧办、财政局对接,配合项目招标建设,基本完成文化南通云平台一期工程建设。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根据主要职责,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对外文化交流处)、组织人事处、行政服务处(政策法规处)、文化产业处(计划财务处)、艺术处、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化市场管理处、宣传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科技处、新闻出版处、版权管理处、文物处。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组织。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经费收支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编办核定行政编制51人,工勤编制4人。

局下属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南通博物苑、南通市图书馆、南通市文化馆、南通书法国画研究院、南通市个簃艺术馆、南通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南通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编办核定编制数233人,核定政府购买劳务45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南通市本级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6]25号)精神,依据《南通市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的各项规定,根据新《预算法》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本着统筹财力、确保重点;厉行节约、强化约束;规范透明、注重绩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统主要工作职能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编制2017年度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部门预算。

2017年收入预算数8118.3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支出预算数8118.3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68.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9.46万元。

 

第三部分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118.3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58.43万元,下降0.71%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8118.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8118.3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118.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43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8118.3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207.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7.02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行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1803.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9.35万元,下降22.70%。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要求把政府购买劳务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以及职能项目经费减少。

3.不可预见费107.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0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36.39万元,比上年增加15.41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对应的公用支出定额增加,以及工会经费计提基数调整导致工会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5.32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8.1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8.1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减少,费用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7.22万元,比上年减少8.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费用。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73.08万元,比上年减少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会议费开支。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102.04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开支。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