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来源: 南通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7-03-10 14:05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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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南通市文化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南通市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南通市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南通市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通市文化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结合本系统预决算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预决算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市局负责本系统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局所属部门预算单位按要求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市局负责制定本系统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按规定公开本系统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除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在首次制定或修订当年公开外,本系统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至少公开三张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至少公开六张表,包括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按市财政统一部署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按市财政统一部署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制度。

  (七)涉及本部门牵头的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结果等。

  (八)名词解释。对部门预决算表中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按规定在“中国南通”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汇总信息。在市局门户网站(http://wgxj.nantong.gov.cn)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分单位公开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八条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其他信息依进程及时公开。

  第九条落实以下保障措施,确保本系统预决算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要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稳妥应对社会舆论。要密切跟踪预算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注重收集社会各界需求,围绕预算信息公开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释疑解惑,主动引导舆论,为预算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依申请公开事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受理,对申请内容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按照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严密工作流程,以规范的格式进行答复。

  第十条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南通市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二)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

(三)相关培训、业余团体的组织与管理。

(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体工作的承担。

(五)相关理论研究组织、学术交流及展览。

(六)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围绕传统节日策划好主题活动。举办第33届“文化迎春会”。加强“文化迎春会”品牌积淀,策划多门类、多层次文化活动30项以上,提高公众参与度,重点组织好“我们的节日·春节”、第八届“万人猜灯谜,全城闹元宵”活动、第五届南通市春联书法大赛暨作品展和全市业余团队展演,发挥好宣传文化阵地辐射作用。

  (二)提档“文化江海行”服务品牌。注重整合县市区文化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集中优质节目加强区域联动,依托文化馆联盟做好“文化江海行”提档升级。加强跨区域联动,将“文化江海行”服务品牌向市外、省外延伸,提高品牌影响力。全年高质量演出不少于20场。策划举办“舞在江海”等公益文化品牌活动。做好跨江融合、接轨上海工作,探索区域协调、服务同城新举措。

  (三)转型升级公益艺术培训。根据我市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现有培训项目进行压缩调整,培训对象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业务骨干、业余艺术团队群体负责人、高技能人群、弱势群体倾斜。着手尝试在线教育和社会购买艺术教育资源,利用互联网和“文化南通”服务平台,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区域均衡和服务人群均衡。公益艺术培训年度培训项目计划20项,培训学员计划2000以上,其中培训新市民不少于500人。

  (四)规划馆办业余文艺团队发展与目标。建立健全文艺团队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健全标识体系,实现团队间的联动和互助,强化团队的自愈、创新和辐射能力。指导成立南通市流行音乐协会和南通市广场舞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群文学会和非遗研究会的作用,创新举办第28届苏锡常通群众文化信息交流暨理论研讨会。编辑出版《百姓文化》季刊。

  (五)打造文化馆内的“艺术馆”。注重年度展览展示门类的规划,加强与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市文联相关协会和五山美术馆等社会组织的合作,组建南通区域的艺术展馆“联络群”,通过“走出去、引进来”不断提高办展及策展水平,注重网络展览的举办,打造美术书法摄影艺术的交流平台,全年策展不少于20场。

  (六)推动群众文艺创作常态化。组织群众文艺创作骨干采风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各类赛事活动,围绕庆祝建军90周年和喜迎十九大胜利召开,策划组织征稿活动,出作品,出人才。在第四届公共文化服务展示月期间举办“群星耀江海”全国群众文艺优秀作品展演等重大活动, 完成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百姓大舞台”品牌项目资源上报。

  (七)用好“戏曲博物馆”伶工学社。充分发挥伶工学社在环濠河文博馆群新成员、公共文化服务新阵地、特色文化旅游新景点中的作用,做到天天有展览、周周有演出、月月有讲座、季季有名家、年年有大赛。继续开展“百姓戏台周周演”活动,真正让伶工学社“活”起来。

  (八)扎实推进非遗保护工作。非遗工坊常年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定期开放。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展陈资料,力求手段上出新、内容上丰富。组织好第12个“文化遗产日”非遗保护系列宣传展示活动。重点抓好板鹞风筝制作技艺和梅庵派古琴艺术的保护。组织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人员和传承人培训,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非遗,提升非遗保护队伍人群的整体素质。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一)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物业管理部)

  2、公共文化服务部(音乐舞蹈部、戏剧曲艺部、美术摄影部、调研编辑部、培训辅导部、舞美工程部)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传承保护部、项目管理部)。

  (二)所属单位情况:

  1、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2、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三)编制现状:

  编办核定事业编制数42人。2017年初现有在职人员34人,离退休人员42人,其他人员10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本馆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南通市本级预算的通知》精神,依据《南通市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的各项规定,根据新《预算法》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本着统筹财力、确保重点;厉行节约、强化约束;规范透明、注重绩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工作重点和业务开展的具体要求,编制2017年度南通市文化馆部门预算。

  (二)2017年度收支测算分析: 2017年我馆将按照部门预算安排的指标,按进度、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全年预算。

  1、2017年收入预算数:1046.88万元。按财力来源分为税收财力安排413.28万元、当年非税财力150万元、动用结余财力344.60万元、省补助139万元。

  2、2017年支出预算数:1046.88万元。①按支出功能分类为文化体育传媒支出9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88万元。②按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845.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3.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0.66万元。项目支出188.6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183.7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9万元。不可预见费12.60万元。

  3、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数11.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

  第三部分南通市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南通市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46.8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1.46万元,增长6.23%。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1046.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046.8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46.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1.46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行经费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1046.8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45.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2.16 万元,增长 7.9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行经费的增加。

  2.项目支出188.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下降 0.37%。主要原因是职能项目经费的减少。

  3.不可预见费12.6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1.29万元,比上年增加1.04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的增加。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1.78 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78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对接待次数和费用予以控制。

  (二)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3.6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减少会议次数和费用。

  (三)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6.54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减少培训次数和费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文化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