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文化旅游(澳门)推介会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1-10-25 16: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南通文化旅游(澳门)推介会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WC2021045

2.项目名称:南通文化旅游(澳门)推介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19.5万元;

5.最高限价:19.5万元;

6.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活动结束。活动拟定于12月11日举办,具体布置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

(3)投标供应商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4)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七章)。

(6)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5日

地点: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栏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综合楼53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参加投标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综合楼53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联系方式:0513-85099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

联系方式:1820629524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伟

电话:18206295248

10.25-磋商文件-南通文化旅游(澳门)推介会服务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