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高级和播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5-09 16: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党政办,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南通广电传媒集团,江苏有线南通分公司:

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报送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广电人〔2023〕9号)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从5月开始组织开展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高级和播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一)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资格条件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6号)、《江苏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2号)执行。

(二)凡符合江苏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资格条件和本通知具体内容可进入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网址:http://wgx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下载。所有表格内容和格式不得调整。

二、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规定顺序分别装订成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个人情况简介表》纸张标准为A3纸,高级、中级职称申报一式18份。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结果。

(四)2022年评审未通过者,2023年没有新增加的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内容,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五)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由评审委员会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人。

三、申报方式

根据省职称办统一安排,2023年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高级专业和播音专业高、中、初级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可登陆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人才人事栏(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或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广播电影电视高级专业职称和播音专业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6月9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同时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国家和省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一并提交个人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供评审。评审结果发文公布以后,申报人自主网上打印电子职称证书。省网上填报职称技术咨询电话:(025)86653972,各设区市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在线申报网页查询。

四、其他申报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并在“个人声明”栏中签字。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受到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提交申报材料时,请将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供,以便核查。

(四)申报工程正高职称、播音主持高级职称的人员需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面试(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各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可结合本单位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考核材料予以证明,考核结果的使用与事业单位相同。

五、工作程序和报送时间

(一)各地、各单位负责本地区(单位)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组织工作,做好对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员的指导及对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

(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填写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认真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各类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指导和协助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对申报人员的各项材料逐项予以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广播电影电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的,请于6月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广播电影电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的纸质材料请于6月9日前报送。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人事处,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817室,联系人:林宝,联系电话:85099550,电子信箱:ntwglzcsb@163.com。报送材料时,请缴纳相应评审费用。

专此通知。

附件:1. 关于报送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人员

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5月9日

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pdf

关于报送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1).doc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资格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