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南通地区)等级拟评定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1]6号)》要求,南通市等级评定委员会认真开展2021年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南通地区)等级评定工作。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等级评定评分细则(试行)》,经过申请受理、现场检查、综合定级等考核程序,2021年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南通地区)等级评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拟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南通市等级评定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联系电话:85099551,电子邮箱:792995495@qq.com。
附件:2021年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南通地区)等级拟评定结果公示
南通市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