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区旅行社实施奖补的通知
来源: 旅游推广处 发布时间:2021-09-13 16: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区各旅行社: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要求,放大“2021中国南通江海国际文化旅游节”品牌效应,鼓励市区各旅行社开展“长三角万人游南通”、“江苏人游南通”等活动,根据我市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经研究,决定对市区旅行社实施奖补,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5日—12月31日。

二、奖补对象

组织市外游客来通旅游达1500人(住宿过夜)以上的市区旅行社。

三、奖补标准和额度

对活动期间市区旅行社接待的市外旅游团队,按100元/人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总额度为300万元。

四、奖补原则

1.来通旅游团队入住酒店范围为南通市区(含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酒店房间价格每间不低于120元/间;旅行社须保存酒店与公安联网的游客入住登记信息以备核查,无住宿资料不予奖补。

2.来通旅游团队须游览市区两个收费景区(狼山、濠河、啬园、军山、森林野生动物、洲际绿博园、城市绿谷任选其二),免票人数不予奖补。

3.酒店入住人数、购买门票人数存在差异的,人数就低核定。

4.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游活动暂停的,按实际接待人次结算。

五、申报程序

1.旅行社须在每个团队离通后5日内,向市旅游协会提供全团游客名单、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酒店住宿发票及酒店与公安联网的游客入住登记信息复印件、门票发票复印件、出团任务书加盖公章(单位业务章亦可)等凭证。

2.旅行社在完成申报任务后,5日内向市旅游协会提交奖补资金申请书和承诺书。

3.市旅游协会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汇总,定期报送市文广旅局。

4.市文广旅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奖补名单和奖补金额在市文广旅局网站公示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兑现。

六、其他事项

1.近一年内受到市行政主管部门重大以上处罚的旅行社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2.活动期间发生侵害游客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旅行社,取消奖补资格。

3.旅行社有虚报团组、人数或与外地旅行社、酒店、景区串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奖补资格。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