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通馆设计制作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09-12 15: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通馆设计制作搭建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第十一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南通馆设计制作搭建项目

二、项目编码:NTWC2018009

三、项目预算:30.8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地点:工程地点为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展馆占地面积308平方米

六、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展览设计制作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的独立法人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七、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9月30日14时0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83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6000元。

2、磋商保证金仅限现金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给代理机构。

3、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田先生联系电话:0513-85099573;

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室;

联系人:程碧瑶

联系电话:18921606380;传真:0513-85798600;

邮箱:nttczj@163.com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