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民宿产业,助力我市乡村振兴计划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4 1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蒋超代表:

您《关于大力发展民宿产业,助力我市乡村振兴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旅游局2017年10月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明确规范了民宿行业标准,规定了旅游民宿的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和等级划分条件。旅游民宿是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近年来,我市各地以城乡统筹为载体,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推进我市农村现代民宿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基础条件。而大量城市居民因“回归自然、放逸身心、感受野趣、体验休闲生活”之需涌向农村,为农村现代民宿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民宿这一旅游新业态在我市骤然兴起,带来旅游业繁荣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值得关注的特点:一是民宿增长速度不容小视。截至去年,全市拥有各类乡村旅游区(点)81个,其中五星级4家,四星级18家,三星级44家,总床位近万张,年接待游客超1000万人次,吸纳就业3.68万人,并以每年超过30%的速度发展。二是精品特色民宿不足。虽然目前通州开沙岛的途居露营地、启东圆陀角的呆住番茄俱乐部、寻海时光等民宿通过精心打造,特色明显,引来了源源不断的客流,但总体上看,我市高品质民宿占比较少,低端民宿呈普遍化。三是经营水准参差不齐。民宿的定位、经营模式各不相同,以至于同业之间差异显著。我市很多所谓的民宿,还停留在最简单的“吃+住”——即乡村农家乐的经营模式,并未真正体现民宿的特色。四是民宿安全存在一定隐患。由于民宿多系以村落民居进行改造所得,房屋结构、装修等方面的特殊性,导致民宿普遍无法达到消防、旅馆经营等国家准入标准,质言之,我市很多民宿普遍没有经过审批手续,也没有相应的消防审批。上述特点说明民宿产业在迅速繁荣的同时,也隐伏了乱象。这些问题的指向是民宿法规标准的缺失,缺乏管理,民宿行业势必不能得到长久、健康的发展。

为推动民宿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市政府从去年起,第一次将旅游项目纳入综合考评,出台了《我市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明确将对三证齐全(营业证照、食品安全许可、民宿证)、50个房间以上的民宿集聚区列入旅游亿元项目进行考核,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我市民宿业发展势头强劲。如皋、海安、启东等县市政府纷纷出台民宿管理办法,对经营民宿需要办理证件种类和流程进行了规范,政府的考核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18年经考核认定,全市18个民宿项目被认定为亿元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从鼓励民宿多元化、精品化发展的角度,一是尽快出台《南通市民宿业管理意见和扶持政策》。对民宿的范围和条件作规定,便于民宿及时通过公安及其消防机构、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开业审核。政府积极扶持,通过部门合作,积极申报相关的扶持资金和产业基金,重点对农村现代民宿业进行扶持。二是加紧编制乡村旅游总体规划。从鼓励盘活集体资产和有利于民宿发展的原则出发,鼓励利用部分各地存在的村委老办公楼、废弃的学校教学楼、旧厂房和旧仓库等集体用房开办民宿。三是鼓励在特色上下功夫。在“民”上做好文章,突出民俗民风,突出人文内涵,提升民宿的特色和品味,为旅客提供富有家庭味、乡土味和人情味的个性化服务,让旅客充分体验当地的风土人情,享受悠游的情趣,才能焕发出民宿的生命力和蓬勃生机。四是积极吸引外来资本投资开办民宿。成为民宿的经营主体,把发展民宿作为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新动力和新引擎。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