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保单位“四无”问题亟待解决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9 10:45 累计次数: 字体:[ ]

赵明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文保单位“四无”问题亟待解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南通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的建议非常好,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的时候,我们做了充分考虑,将此项工作列入《2018年全市文广新系统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暨县(市)区局有关工作任务量化清单》。针对您的建议,我们逐条梳理,对应提出七个方面的举措:

第一,全面开展文保单位“四有”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完善市、县两级文保单位“四有”档案,今年计划完成10家市级文保单位“四有”工作。举办文博干部培训班,培养文博人才,扎实开展文物基础工作。

第二,逐步构建“四有”制度体系。加强调研,推进环濠河博物馆群提升发展课题研究、市区非国有文博艺术场馆发展政策修订、立法调研课题《南通博物馆管理暂行办法》等,为今后出台《南通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做基础工作。《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内建筑的建设做了一定限制,明确要求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持原有高度,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0米以下,其余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与发改委、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密切联系,联合审查涉及文物保护项目的行政许可。在南通新机场选址、通州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依法做好文物勘探、保护等工作。

第三,我们已经把“四有”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市、县(市、区)两级文物主管部门将针对“四有”工作现状,迅速组织力量、分类指导、拾遗补缺、补齐短板,力争早日全面完成全市“四有”工作。划定第1—3批南通市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并提请市政府予以公布。与南通市规划局联合发文《关于做好我市第1—5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文物保护项目审批,强化项目年度计划的导向作用,简化审批环节;加强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四,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承担主体工作,加强指导服务。积极稳妥推进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改革,确保文物执法有明确职能、有分支机构、有执法队伍,杜绝文物管理工作脱节。建立并规范使用文物行政执法监控平台。

第五,逐步构建部门协同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巡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巡查,适时研究制定《文物保护巡查工作制度》《业余文保员聘用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文物安全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机制。

第六,在新一轮文保单位“四有”基础工作中,着重落实文保单位的管理机构。积极争取文物所在地街办、社区的支持,探索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管理和“四有”工作,适时研究制定文保单位社会认领制度。

第七,在南通市老干部智库专题调研等场合积极呼吁,将“两线”划定和“四有”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

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