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信用监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08-02 10:56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市文广旅局印发了《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信用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方案》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四个方面部署推进文广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主要依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0号)

《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苏信用发〔2020〕3号)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0〕6号)

《南通市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通信用办〔2020〕20号)

二、总体要求

以信用监管为抓手,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质量和安全监管,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三、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实施信用监管,规范信用管理工作。

精准高效。依托平台,强化信用信息系统支撑,采取差异化和精准化的监管措施。

包容审慎。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实施公平准入、公正监管。

协同共治。推进与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等参与信用监管,形成协同共治的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完善行业主体信用记录。一是梳理编制文化广电和旅游审批服务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依托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开展信用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将不履约市场主体列入重点监管范围。三是做好我局11类信用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积极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一是建立完善行业信用评价标准规范或实施办法。二是科学规范认定失信行为,严格落实失信程度划分标准、失信行为认定程序、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管理制度或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认定工作。

(三)大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一是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动态监测,根据违法违规失信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二是各业务处室结合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分级分类监管的标准和制度。

(四)认真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按照“谁监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业务处室督促有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限期整改;不整改的提示性约谈或警示性约谈,督促失信市场主体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约谈记录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按照统一要求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五)贯彻落实信用奖惩机制。一是各业务处室认真梳理完善业务条线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信用奖惩措施清单。二是积极探索采取市场性、社会性奖惩措施,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信用奖惩机制。三是组织编制文化旅游行业和广电行业信用报告应用事项清单,努力做到信用审查全覆盖。

(六)积极鼓励失信主体信用修复。一是各业务处室积极引导进行信用修复,信用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在满足最短公示期后,鼓励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失信信息。二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畅通异议申请、申诉救济渠道。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由政策法规处整体规划、牵头协调,相关处室、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制定、落实相关领域信用监管制度措施。

(二)强化业务指导,全面落实方案。出台具体的推进计划和措施,制定信用监管任务实施清单,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三)推动创新示范,广泛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普及信用知识,颂扬守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引导文化旅游行业和广电行业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树立诚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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