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3-07 16:33 累计次数: 字体:[ ]

1.问:什么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分别在上世纪50年代、80年代和本世纪初开展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202310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于202311月正式启动。计划用34年的时间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情况,为系统廓清我国文物资源家底、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提供依据。

2.问:为什么要开展南通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南通市开展全市范围内第四次文物普查,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又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有利于发挥文物资源独特优势,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为建设江海特色文化强市提供内在支撑。有利于深入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各项工作,加强文物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

3.问:南通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依法实施,周密组织部署,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

总体目标:1.摸清底数。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2.规范公布。规范执行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3.加强管护。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4.建强队伍。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专业能力素质,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4.问:南通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内容和主要时间安排?

普查范围:南通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普查内容: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时间安排: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430日。第一阶段202311月至2024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开展普查系统数据采集培训和试点工作。第二阶段20245月至20255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实地文物调查。第三阶段20256月至2026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5.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与前三次相比有哪些新特点?

1.实施党政同责领导。委宣传部和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加强党委政府对普查工作的领导2.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此次普查标准在年代上将古代文物的下限延至清代,以县域为基本单元,进行地毯式清查。3.保护体系纵横贯通将普查成果作为行业名录公布基础,着力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体系。4.丰富拓展文物内涵6大类、59项文物类别细化扩展为63项,首次明确将文化景观纳入普查对象更加明确了各项文物的功能属性。5.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规范普查工作流程,严肃普查纪律。

6.问:南通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如何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通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履行本地区主体责任,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普查队伍,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助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按照我市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提供本系统文物线索,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协助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三)做好经费保障。文物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和市县政府共同承担。各县(市、区)要将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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