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门区丽景酒店申请三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结果的公示
经饭店自愿申报,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南通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委派星评员对海门区丽景酒店开展了三星级旅游饭店检查评定工作。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标准,认定该饭店基本达到三星级旅游饭店要求。根据相关实施工作规程,现对海门区丽景酒店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513-85099211。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南通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