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党政办,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南通广电传媒集团,江苏有线南通分公司:
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报送2025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广电办〔2025〕112号)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从5月开始组织开展2025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政策和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遵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职称〔2024〕3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的广电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执行。
(一)根据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2025年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6号)、《江苏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2号)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五)凡破格申报者,须严格按照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意见,须经所在市、县(市、区)职称办或省有关厅(局)、单位职称办(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六)申报人员需完整提供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有特殊情况没有参加考核或者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的,需提供说明材料。
(七)根据省有关职称申报评审诚信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评审申报要求
(一)根据省职称办统一安排,2025年全省高、中、初级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可实名登陆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人才人事栏(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或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6月30日。网上申报后,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国家和省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一并提交个人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供评审。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自主网上打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省网上填报职称技术咨询电话:(025)86653972,各设区市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在线申报网页查询。
(二)申报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评审材料。并按照《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附件3)顺序,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目录》作为申报材料的封面。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四)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才能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报送时同时提交加盖复核部门公章的《申报条件初审一览表》(附件2)《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各1份,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市局职称办。
(五)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由评审委员会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人。
三、工作程序和报送时间
(一)各地、各单位负责本地区(单位)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组织工作,做好对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员的指导及对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
(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填写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认真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各类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指导和协助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对申报人员的各项材料逐项予以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
(三)申报广播电影电视、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在规定期限统一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处,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817室,联系人:丁翠翡,联系电话:85099550,电子信箱:695121555@qq.com。报送材料时,请缴纳相应评审费用。评审费标准依据省有关规定执行,初级80元,中级200元,高级(含正高级和副高级)400元,面试答辩另加收评审费100元/人。
四、职称申报咨询电话
1.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有关单位电话
海安市:刘小娟 81868236 如皋市:刘文文 87658301
如东县:王小育 84112528 海门区:赵 倩 82118629
启东市:陈黄茜 83312394 通州区:徐晓毅 86524005
崇川区:李亨键 85128764
南通广电传媒集团:张红蕾 80595619
江苏有线南通分公司:凌 霄 52180537
2.市文广旅局职称办电话:85099550
资格条件和本通知具体内容可进入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网址:http://wgx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下载。所有表格内容和格式不得调整。
附件: 1.关于报送2025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2025年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申报条件初审一览表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封面)
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6.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7.职称评审费用缴纳一览表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