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版 /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寒假期间艺术类培训温馨提醒 来源: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字体:[ ]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2024年寒假将至,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醒您:理性选择机构,提高风险意识。

    一、培训资质。请选择资质齐全、纳入全国平台监管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关注招生简章、教师等公示信息,通过全国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进行购课、消课、评价等。

    二、培训合同。培训机构与您签订培训合同时,应当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最新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三、收费标准。在您缴费时,应注意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并要求开具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合同及票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场所安全。为了您的孩子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您务必选择符合消防规定、各项安全措施及设备设施齐全的合规机构。

    我们将持续加强对艺术类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也欢迎社会各界一同参与,协力共建艺术类校外培训市场良好氛围,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如有相关疑问或情况需要反映,有以下方式:

    1.全市统一监督举报电话:12345;

    2.工作日各地文化艺术类培训咨询监督电话:

    部门

    电话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5099211

    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8859086

    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87199625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1996239

    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3119694

    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89088612

    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6524008

    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2118631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81196089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89196811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81680366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