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新干线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6-29 16:29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2023年江苏新干线宣传推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WC2023030

项目名称:2023年江苏新干线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80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期限: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作无效响应处理,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如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单位采购黑名单。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0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栏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综合楼53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停车、实名登记等所需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好相关事项,提前进入开标会议室。逾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综合楼53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85099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

联系方式:1890629621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婷婷

电话:18906296216

6.29磋商文件-2023年江苏新干线宣传推广项目.docx

4ac38bfe0bc3cd3604ab3ddf5aad750.jpg